【三段论五条基本规则】

关于范围和内容

1、具体内容不应超出“基本规则”的范围

网站所整理的五条基本规则,是根据通行的各逻辑学教程整理的。

只需要根据这五条基本规则,就足够判定所有三段论式的有效性。

超出的部分,不属于通行的“基本规则”,属于可用可不用的(不用它们也能判定)。

2、需要按照固定顺序

顺序也是根据通行的各逻辑学教程整理的。

固定顺序后,以后答题时,可以只说 规则编号,节省一些时间。

关于一些内容细节

规则2

“至少”要说

中项“至少”周延一次

加“至少”更加明确

规则3

“不周延→周延”不可以,但是“周延→不周延” 是可以的

在前提中不周延的,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。(不能 小推大、局部推整体、子集推全集,不“保真”)

但在前提中周延,在结论中不周延,是可以的。(大推小、整体推局部、全集推子集,不影响“保真”)

此外,

先说结论再说前提的,“在结论中周延的,在前提中也必须周延”,也是正确的理解。

规则4

是“必然”不是“正确”

两个否定的前提,推出不任何“必然”的结论。 不要用“正确”。

如果找具体的例子,仍然是可以找到结论本身为真的 的例子的。

张三不是教师。 李四不是教师。 李四不是张三。

上例,结论本身为真,但该推理形式是无效的,因为不“保真”。 换一下素材 也可以 使结论是假的。

规则5

表述应完整

规则5 由两部分组成,两部分都要说到。后面的部分,可以完整地说,也可以说“反之亦然”。

前提只能有一个为否定,不是“至少”一个

受规则4 限制,是“必然有一个前提为否定”(有且只有一个),不是“至少有一个前提为否定”(暗含了“也可以两个都是”的意思)

结论只有一个

因此就不要说“有一个结论为否定”、“至少有一个结论为否定”(暗含“结论有一个以上”的意思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