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理是逻辑的核心,
准确区分、准确使用概念是基础。
三类规则
基本规则、导出规则、特殊规则
前两者 适用于所有格;特殊规则只适用于某一格。
基本规则
5条(从“有且只能有三个不同的词项” 到 “前提中有一否定,结论必否定;结论否定,则必有一前提否定”)
基本规则用于 判定 有效式(各词项都是非空类的情况下) 是 “既充分、也必要”的。
违反任意一条即为无效式,符合全部5条必是有效式。
导出规则
超出5条基本规则的、适用于全部格的规则
包括:
两个前提都是肯定的,则结论必肯定;结论肯定,则两个前提必都是肯定的。 (《新编实用》的第6条)
两个特称前提得不出必然的结论。
两个前提中有一个特称,则结论必为特称。
为什么《新编实用逻辑学教程》的第6条、李小克《普通逻辑学教程》的第5条不应算基本规则?
1、《新编实用逻辑学教程》前5条(也就是本课网站所使用的5条基本规则) 已是最小数量的“既充分、也必要”了。不必扩大范围。
2、李小克《普通逻辑学教程》的第4条,相当于《新编实用逻辑学教程》的第4条+第5条。李小克《普通逻辑学教程》的第5条,即使不使用,也不影响判定。(七版 p.133-134,凡是标<5>的,必有<4>,但反过来不是。而违反<1>到<4>任意一条即可判定无效,足见<5>可以排除在“基本”之外。)
3、参考各版本的通用表述。 在能充分证明《新编实用逻辑学教程》“前5条”就是最小数量的“既充分、也必要”的规则的基础上,参考各逻辑教程的表述,进一步确定 基本规则以这5条为宜。
超出的、可适用于全部格的,都归 导出规则。
特殊规则
只适用于本格。且不一定能独立使用。
使用上需要注意的地方
1、3类规则要记清、分清。
每一条的内容,应准确记忆(但不一定逐字);哪条属哪类,应准确区分。
5条基本规则的内容、顺序(编号)要固定。
2、一般不要“跳过”基本规则 直接用导出规则 或 特殊规则。
必要,但不充分。不符合无效,但只符合也不一定有效。
例如 AIA-1,是 符合 第一格特殊规则“小前提肯定;大前提全称”的。
AOA-2、EIA-2,是 符合 第二格特殊规则“有一个前提必是否定;大前提必是全称”的。
AAA-2、3、4,同样不违反 3条导出规则(网站所列的规则6、7、8)
两个前提都是肯定的,则结论必肯定;结论肯定,则两个前提必都是肯定的。(两个前提、结论都是肯定的)
两个特称前提得不出必然的结论。(不存在特称前提)
两个前提中有一个特称,则结论必为特称。 (不存在特称前提)
总的来说,就是要 “优先”使用基本规则,
并加深对其理解。
文字表述上需要注意的地方
前5条基本规则,一般使用编号即可(对编号的记忆要准确)
其它规则,需要写出内容,内容以 作同位语 或 作定语 的方式写出:
违反了(特殊)规则“……”
违反了“……”的(特殊)规则
注意动宾搭配:
犯+(……)错误
违反 + (……的)规则、 违反 + 规则(……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