晉靈公不君 (宣公二年) 〔1〕
晉靈公不君。厚斂以彫牆 〔2〕 。從臺上彈人,而觀其辟丸也 〔3〕 。宰夫胹(ér)熊蹯(fán)不孰 〔4〕 ,殺之,寘諸畚(běn) 〔5〕 ,使婦人載以過朝 〔6〕 。趙盾、士季見其手 〔7〕 ,問其故而患之 〔8〕 。將諫,士季曰:“諫而不入 〔9〕 ,則莫之繼也 〔10〕 。會請先 〔11〕 ,不入,則子繼之 〔12〕 。”三進及溜,而後視之 〔13〕 。曰:“吾知所過矣 〔14〕 ,將改之。”稽首而對曰 〔15〕 :“人誰無過?過而能改 〔16〕 ,善莫大焉 〔17〕 。詩曰:‘靡不有初,鮮克有終 〔18〕 。’夫如是 〔19〕 ,則能補過者鮮矣。君能有終,則社稷之固也 〔20〕 ,豈惟羣臣賴之 〔21〕 。又曰:‘袞職有闕,惟仲山甫補之 〔22〕 。’能補過也。君能補過,袞不廢矣 〔23〕 。”
〔1〕本文着重表彰了敢於直諫、忠於國事的趙盾。 晉靈公 ,名夷 ,晉襄公之子,文公之孫,是歷史上有名的暴君。 君 ,用如動詞。 不君 ,不行君道。宣公二年即公元前607年。
〔2〕 厚 ,重。 斂 ,賦税。 厚斂 ,加重賦税。 彫 ,畫,一本作“雕”。
〔3〕 彈 (tán) 人 ,用彈弓射人。 辟 (bì),躲避,後來寫作“避”。 丸 ,彈子。
〔4〕 宰夫 ,廚子。 胹 (ér),燉。 熊蹯 (fán),熊掌。 孰 ,熟,後來寫作“熟”。
〔5〕 畚 (běn),草繩編成的筐子一類的器物。
〔6〕 載 ,用車裝。 過朝 ,經過朝廷。靈公是以殺人爲兒戲,並想借此讓衆人怕自己(依孔穎達説)。
〔7〕 趙盾 ,晉正卿(相當於首相),諡號宣子。 士季 ,名會,晉大夫。 其手 ,宰夫的手。
〔8〕問宰夫被殺的原因,並爲這件事憂慮。
〔9〕 不入 ,不納,這裏指不接受諫言。
〔10〕 莫 ,否定性的無定代詞,等於説没有誰。 之 ,代詞,指趙盾,等於説“您”,在這裏做“繼”的賓語。
〔11〕 先 ,動詞,這裏是説先諫。
〔12〕 之 ,等於説“我”。
〔13〕 三進 ,往前走了三次。 及 ,到。 溜 ,通“霤”,房頂瓦壠滴水處,指屋簷下。士會往前走一段路,就伏到地下行禮,靈公知道他要進諫,所以假裝没看見,士會衹好又往前走,再行禮,這樣往前走了三次已到簷下,靈公無可迴避了,纔理他。
〔14〕我知道我所犯的錯誤了。靈公想把士會的話擋回去,所以搶先説話。
〔15〕 稽首 ,古人最恭敬的禮節,動作近似於磕頭,但要先拜,然後雙手合抱按地,頭伏在手前邊的地上並停留一會,整個動作都較緩慢。
〔16〕前一“過”字是名詞,指過錯;後一“過”字是動詞,指犯了錯誤。
〔17〕没有任何善事能比這個更大的了。
〔18〕引自《詩經·大雅·蕩》。大意是:没有誰向善没一個開始,但很少能堅持到底。 靡 ,没有誰,作用同“莫”。 初 ,開始。 鮮 (xiǎn),少。 克 ,能。
〔19〕 夫 ,句首語氣詞,表示下面要發表議論。
〔20〕社稷就鞏固了。 之 ,介詞。
〔21〕 賴 ,依靠。 之 ,指“君能有終”。
〔22〕引自《詩經·大雅·烝民》。大意是:周宣王有没盡職的地方,衹有仲山甫來彌補。 袞 ,天子之服,這裏指天子。 職 ,職責。 闕 ,通“缺”,過失。 仲山甫 ,周宣王的大臣。
〔23〕這話有雙關的意思。您能補救您的過失,您的袞袍就可以不被廢掉了。意思是您的君位就丢不了了。
猶不改 〔1〕 。宣子驟諫 〔2〕 。公患之,使鉏麑(chúní)賊之 〔3〕 。晨往,寢門闢矣 〔4〕 。盛服將朝 〔5〕 ,尚早,坐而假寐 〔6〕 。麑退,歎而言曰:“不忘恭敬,民之主也。賊民之主,不忠;棄君之命,不信 〔7〕 。有一於此 〔8〕 ,不如死也。”觸槐而死 〔9〕 。
〔1〕 猶 ,還(hái),仍。
〔2〕 驟 ,多次。
〔3〕 患 ,厭惡。 鉏麑 (chúní),晉力士。 賊 ,殺。上“之”字指驟諫,下“之”字指趙盾。
〔4〕 寢門 ,臥室的門。 闢 ,開。
〔5〕 盛服 ,正其衣冠,也就是“穿戴整齊”的意思。
〔6〕 假寐 (mèi),不脱衣冠瞌睡。
〔7〕 信 ,守信用。
〔8〕在不忠不信中有一樣。
〔9〕 觸 ,撞。
秋九月,晉侯飲 (yìn)趙盾酒 〔1〕 ,伏甲將攻之 〔2〕 。其右提彌明知之 〔3〕 ,趨登曰 〔4〕 :“臣侍君宴,過三爵 〔5〕 ,非禮也。”遂扶以下 〔6〕 。公嗾(sǒu)夫(fú)獒焉 〔7〕 。明搏而殺之 〔8〕 。盾曰:“棄人用犬,雖猛何爲 〔9〕 !”鬬(dòu)且出 〔10〕 。提彌明死之 〔11〕 。
〔1〕晉侯賜給趙盾酒喝。 飲 (yìn),使……喝,也就是給……喝。
〔2〕 伏 ,埋伏。 甲 ,鎧甲,這裏指穿鎧甲的武士。
〔3〕 右 ,車右,又稱驂乘。古制,一車乘三人,尊者在左,御者在中,驂乘居右;但君王或戰爭時的主帥居中,御者在左。車右都是有勇力之士,任務是執干戈以禦敵,並負責戰爭中的力役之事。 提彌明 ,人名。
〔4〕快步走上堂去。
〔5〕 爵 ,古代飲酒器。三爵,《詩·小雅·賓之初筵》鄭玄箋:“三爵者,獻也,醻也,酢也。”
〔6〕緊接着就扶着〔趙盾〕走下堂去。
〔7〕 嗾 (sǒu),唤狗的聲音,用如動詞,嗾使。 夫 (fú),指示代詞,那個。 獒 (áo),猛犬。《爾雅·釋畜》:“狗四尺爲獒。”
〔8〕 搏 ,徒手打,搏鬬。
〔9〕 何爲 ,做什麽?也就是“頂得了什麽?”
〔10〕一邊打,一邊出去。 且 ,連詞,一邊……一邊。
〔11〕 死之 ,爲他(趙盾)死了,即殉難的意思。
初,宣子田於首山 〔1〕 ,舍(shè)于翳(yì)桑 〔2〕 。見靈輒(líng zhé)餓 〔3〕 ,問其病,曰:“不食三日矣。”食(sì)之 〔4〕 ,舍其半 〔5〕 。問之,曰:“宦三年矣 〔6〕 ,未知母之存否。今近焉,請以遺(wèi)之 〔7〕 。”使盡之 〔8〕 ,而爲之簞食與肉 〔9〕 ,寘諸橐(tuó)以與之 〔10〕 。既而與爲公介 〔11〕 ,倒戟以禦公徒 〔12〕 ,而免之 〔13〕 。問何故,對曰:“翳(yì)桑之餓人也。”問其名居 〔14〕 ,不告而退。——遂自亡也 〔15〕 。
〔1〕 田 ,打獵,後來寫作“畋”。 首山 ,又名首陽山,在今山西永濟縣南。
〔2〕 舍 ,住一宿。 翳桑 ,地名(依王引之説,見《經義述聞》)。
〔3〕 靈輒 ,人名。 餓 ,指因挨餓而病倒。
〔4〕 食 (sì) 之 ,給他東西吃。“食”的用法同上文“飲”。
〔5〕靈輒留下食物的一半没吃。
〔6〕 宦 (huàn),當貴族的僕隸。
〔7〕現在離她近了,請允許把〔這一半〕給她吃。 遺 (wèi),給。
〔8〕 盡 ,用如動詞,這裏是吃盡的意思。
〔9〕並且給他預備一筐飯和肉。 爲 ,作,這裏有“預備”的意思。 簞 (dān),盛飯用的竹筐。 食 (sì),飯。
〔10〕 橐 (tuó),口袋。 以 ,連詞。
〔11〕 既而 ,不久。 與 (yù),參加。 介 ,甲,指甲士。
〔12〕把兵器倒過頭來擋住靈公手下的人。
〔13〕 免之 ,使趙盾免於難。
〔14〕 名 ,名字。 居 ,住處。
〔15〕 亡 ,逃走,指趙盾逃亡(依王引之説,見《經義述聞》)。
乙丑 〔1〕 ,趙穿攻靈公於桃園 〔2〕 。宣子未出山而復 〔3〕 。大(tài)史書曰 〔4〕 :“趙盾弑其君 〔5〕 。”以示於朝 〔6〕 。宣子曰:“不然 〔7〕 。”對曰:“子爲正卿,亡不越竟 〔8〕 ,反不討賊 〔9〕 ,非子而誰?”宣子曰:“烏呼 〔10〕 !‘我之懷矣,自詒伊慼 〔11〕 ’,其我之謂矣!”
〔1〕宣公二年九月二十六日。
〔2〕 攻 ,當爲“殺”字之誤(依王引之説,見《經義述聞》)。 桃園 ,靈公的園囿。
〔3〕 山 ,晉國國界處的山。 復 ,回來。
〔4〕 大 (tài) 史 ,後來寫成“太史”,官名,專管記載國家大事,這裏是指晉太史董狐。 書 ,寫,指記事。
〔5〕 弑 (shì),古代下殺上叫弑。太史這樣記載是爲了維護宗法社會的正統思想和等級觀念。無論國君如何無道,也衹可諫,不可殺,殺君就是大逆不道。史官以此爲記事的準則,當然不會寫出真正的歷史。
〔6〕把上面的話拿到朝廷上公布。
〔7〕不是這樣。 然 ,代詞。
〔8〕 竟 ,國境,邊境,後來寫作“境”。
〔9〕 反 ,返回,後來寫作“返”。 討 ,討伐。 賊 ,大逆不道的人,這裏指趙穿。
〔10〕 烏呼 ,即“嗚呼”,感歎詞。
〔11〕杜預説這兩句是逸詩。可能是引自《詩經·邶風·雄雉》,今本《詩經》“伊慼”作“伊阻”。趙盾引這兩句的意思是:由於我懷念祖國,反而自己找來了憂患。 之 ,介詞。 懷 ,眷戀。 詒 ,通“貽”,給。 伊 ,指示代詞,那個。 慼 ,憂。
孔子曰:“董狐,古之良史也 〔1〕 ,書法不隱 〔2〕 。趙盾,古之良大夫也,爲法受惡 〔3〕 。惜也,越竟乃免 〔4〕 。”
〔1〕 良史 ,好史官。
〔2〕 書法 ,記事的原則。 隱 ,隱諱。
〔3〕 爲 (wèi),爲了。 法 ,指書法。 惡 ,指惡名。
〔4〕照孔子看來,董狐的書法是對的,趙盾也没罪,衹是因爲史官的記事原則而受屈。“越竟”就是孔子提出的解決這個矛盾的方法:“越竟則君臣之義絶,可以不討賊”(見杜注)。這反映了孔子的正統觀念。
语言点
古今字
辟避
熟熟
溜霤
田畋
竟境
反返
诒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