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,於。二字是同义词。《诗经》、《尚书》、《周易》多作“于”,其他书多作“於”。有些书(如《左传》)“于”、“於”并用,“于”常用于地名之前,其余写作“於”。但是动词词头作“于”,叹词作“於”,则不相混。现在用作介词时以“于”为正字,以“於”为异体字,用“于”不用“於”。 (《古汉语常用字字典》第5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