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 ,等於説“我”。

结合“繼也”,可知“之”并非 真正的第三人称代词

“莫之继也”的“之”是“你、您”,第二人称

“则子继之”的“之”是 “我”,第一人称。

所以,“之”并不是一个“专职”的第三人称代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