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十三)連詞,介詞

  1. 連詞

古代漢語常用的連詞有“與”“及”“且”“而”“以”“則”“於是”“故”“是故”“然”“況”“而況”“雖”“若”“如”“苟”等等。例如:

今由 與 求也相夫子。(論語·季氏)

生莊公 及 共叔段。(左傳·隱公元年)

公語之故, 且 告之悔。(同上)

今臣之刀十九年矣,所解數千牛矣, 而 刀刃若新發於硎。(莊子·養生主)

焉用亡鄭 以 陪鄰?(左傳·僖公三十年)

屨大小同, 則 賈相若。(孟子·滕文公上)

孟嘗君使人給其食用,無使乏。 於 是 馮諼不復歌 [1] 。(戰國策·齊策四)

求也退, 故 進之;由也兼人, 故 退之。(論語·先進)

是 故 質的張而弓矢至焉。(荀子·勸學)

(是故,本義是“這個緣故”,可以看作雙音詞,等於單説“故”。)

吾不能早用子,今急而求子,是寡人之過也。 然 鄭亡,子亦有不利焉。(左傳·僖公三十年)

(然,然而,但是。)

蔓草猶不可除, 況 君之寵弟乎?(左傳·隱公元年)

(況,何況。)

技經肯之未嘗, 而 況 大軱乎?(莊子·養生主)

雖 有智慧,不如乘勢; 雖 有鎡基,不如待時。(孟 子 公孫丑上)

(雖,雖然,即使。)

若 使燭之武見秦君,師必退。(左傳·僖公三十年)

王 如 知此,則無望民之多於鄰國也。(孟子·梁惠王上)

苟 虧人愈多,其不仁兹甚矣,罪益厚。(墨子·非攻上)

古代漢語的連詞很多,現在衹提出“而”“以”“則”三個連詞來加以討論,並附帶説明古書上常見的“然而”“雖然”“然則”的用法。

(1)而

連詞“而”字的作用是連接形容詞、動詞或動詞性的詞組,表示兩種性質或兩種行爲的聯繫。例如:

敏於事 而 慎於言。(論語·學而)

子温 而 厲,威 而 不猛,恭 而 安。(論語·述而)

以上是兩種性質的聯繫。

朝濟 而 夕設版焉。(左傳·僖公三十年)

臣以神遇 而 不以目視。(莊子·養生主)

以上是兩種行爲的聯繫。

“而”字還可以連接兩個句子,表示兩件事情的聯繫。例如:

彼節者有間, 而 刀刃者無厚。(莊子·養生主)

故令尹誅 而 楚姦不上聞,仲尼賞 而 魯民易降北。(韓非子·五蠹)

在古代漢語裏,“而”字一般不連接名詞或名詞性的詞組,連接名詞或名詞性詞組的,是連詞“與”字和“及”字(例見上文) [1] 。《荀子·勸學》“蟹六跪而二螯”,“而”字所以能連接“六跪”和“二螯”,是因爲它們在這裏用作謂語而帶有描述的性質,這是應該注意的。

“而”字可以用於順接,也可以用於逆接。所謂順接,是説相連接的兩項在意思上有某種類似,或者有密切的關係,中間没有轉折。例如:

美 而 艷。(左傳·桓公元年)

任重 而 道遠。(論語·泰伯)

是故質的張 而 弓矢至焉;林木茂 而 斧斤至焉;樹成蔭 而 衆鳥息焉;醯酸而蜹聚焉。(荀子·勸學)

順接的“而”字有時可以譯爲“而且”,有時可以譯爲“就”“便”(注意位置不同),這要看具體的上下文。但是更多的情況是現代口語不用與“而”字相當的連詞,現代書面語言仍舊沿用“而”字。

所謂逆接,是説相連接的兩項在意思上相反,或者不相諧調;不是事理相因,語意連貫,而是有個轉折。例如:

辭多類非 而 是,多類是 而 非。(吕氏春秋·察傳)

目不能兩視 而 明,耳不能兩聽 而 聰。(荀子·勸學)

遠人不服 而 不能來也,邦分崩離析 而 不能守也, 而 謀動干戈於邦内。(論語·季氏)

逆接的“而”字可以譯爲“卻”“可是”“但是”。

有時候,“而”字用在一句話的主語和謂語之間,細玩文意,實際上也是一種逆接。例如:

先生獨未見夫僕乎?十人 而 從一人者,寧力不勝,智不若耶?畏之也。(戰國策·趙策三)

(這意味着十人不應該從一人,而從一人。)

君子 而 不仁者有矣夫。(論語·憲問)

(這意味着君子應該仁,而不仁。)

有時候,“而”字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,含有假設的意思,可以譯爲“如果”。例如:

人 而 無信,不知其可也。(論語·爲政)

人 而 無恒,不可以作巫醫。(論語·子路)

士 而 懷居,不足以爲士矣。(論語·憲問)

其實這種用法仍然是和逆接的用法相通的。《詩經·鄘風·相鼠》:“相鼠有皮,人 而 無儀。人 而 無儀,不死何爲?”可以證明這一點。

有一點值得注意:所謂順接和逆接,衹是從具體的上下文的意思看的,並不是説“而”字有兩種性質。順接和逆接也不是截然分開的。例如《論語·公冶長》:“始吾於人也,聽其言 而 信其行;今吾於人也,聽其言 而 觀其行。”第一個“而”字似乎是順接,第二個“而”字似乎是逆接,其實這兩個“而”字的作用都是表示兩種行爲的聯繫,在性質上是毫無分别的。

“而”字還可以用在狀語和動詞之間。例如:

太后盛氣 而 揖之。(戰國策·趙策四)

吾嘗終日 而 思矣,不如須臾之所學也。(荀子·勸學)

子路率爾 而 對。(論語·先進)

(2)以

連詞“以”字也是用來連接兩個動詞或動詞性的詞組的,它表示在時間上一先一後的兩種行爲的聯繫。《左傳·成公二年》“余折 以 御”,就是一個例子。“而”字也有這種用法,例如《左傳·隱公元年》:“公入 而 賦。”這在古漢語通論(十一)裏已經説過了。

用“以”字連接動詞或動詞性詞組的時候,後一行爲往往是前一行爲的目的,或者是前一行爲所産生的結果。例如:

晉侯復假道於虞 以 伐虢。(左傳·僖公五年)

(“假道於虞”的目的是“伐虢”。)

勞師 以 襲遠,非所聞也。(左傳·僖公三十二年)

(“勞師”的目的是“襲遠”。)

焉用亡鄭 以 陪鄰?(左傳·僖公三十年)

(“亡鄭”的結果是“陪鄰”。)

志士仁人,無求生 以 害仁,有殺身 以 成仁。(論語·衞靈公)

(“求生”的結果是“害仁”;“殺身”的目的是“成仁”。)

但是“以”字本身並不表示目的或結果。後一行爲是前一行爲的目的還是結果,這是從具體的上下文的意思來看的。這種連詞“以”是由介詞“以”進一步虚化而成的。

和“而”字一樣,“以”字也可以用在狀語和動詞之間,但是不如“而”字常見。例如:

若潛師 以 來,國可得也。(左傳·僖公三十二年)

願夫子輔吾志,明 以 教我。(孟子·梁惠王上)

(3)則

連詞“則”字一般用來連接條件複句中的分句,表示條件的分句在前,表示結果的分句在後。這種用法的“則”字可以譯爲“就”或“便”。例如:

諫而不入, 則 莫之繼也。(左傳·宣公二年)

君能有終, 則 社稷之固也。(同上)

故遠人不服, 則 修文德以來之。(論語·季氏)

王如知此, 則 無望民之多於鄰國也。(孟子·梁惠王上)

聖人已死, 則 大盜不起,天下平而無故矣。(莊子·胠篋)

“則”字又常常用於緊縮句,但是這種緊縮句也正是條件複句的緊縮。例如:

用之 則 行,舍之 則 藏。(論 語 述而)

得之 則 生,弗得 則 死。(孟子·告子上)

故木受繩 則 直,金就礪 則 利。(荀子·勸學)

獻圖 則 地削,效璽 則 名卑。(韓非子·五蠹)

有時候没有用“則”字,從句子的意思上也可以看出是條件和結果的關係。例如:

今不取,後世必爲子孫憂。(論語·季氏)

聖人不死,大盜不止。(莊子·胠篋)

民無信不立。(論語·顔淵)

但是没有用“則”字的緊縮句不一定都是條件複句的緊縮。可能是因果關係,例如“肉腐出蟲,魚枯生蠹”(《荀子·勸學》);也可能是時間修飾,例如“食不語,寢不言”(《論語·鄉黨》)。我們閲讀古書時應該細心分辨。

有時候,“則”字所連接的兩項並不是條件和結果的關係,衹是第二件事情的出現,不是第一件事情的施事者所預期到的,這時候也用“則”字。在這種情況下,“則”字不能譯作“就”或“便”,而是含有“原來已經”的口氣。例如:

使子路反見之,至 則 行矣。(論語·微子)

其子趨而往視之,苗 則 槁矣。(孟子·公孫丑上)

公使陽處父追之,及諸河, 則 在舟中矣。(左傳·僖公三十三年)

現代漢語没有和這種用法相當的連詞。

“則”字又可以用在意思相對待的並列的分句裏,以表示一種對比。例如:

入 則 無法家拂士,出 則 無敵國外患者,國恒亡。(孟 子 告子下)

子女玉帛, 則 君有之;羽毛齒革, 則 君地生焉。(左傳·僖公二十三年)

在這種情況下,“則”字前面的詞語有時候是表示時間修飾。例如:

鄒魯之臣,生 則 不得事養,死 則 不得飯含。(戰國策·趙策三)

是故無事 則 國富,有事 則 兵强,此之謂王資。(韓非子·五蠹)

(4)然而,然則,雖然

在古代漢語裏,“然”和“而”、“然”和“則”、“雖”和“然”常常連用,成爲“然而”“然則”“雖然”這幾種形式;其中“然”字是指示代詞,“而”“則”“雖”纔是真正的連詞。我們在閲讀古書的時候,應當把它們當中的兩個成分分開來理解。

“然而”中的“然”字表示“如此”。“然而”實際上等於説“如此,可是……”。例如:

七十者衣帛食肉,黎民不飢不寒; 然 而 不王者,未之有也。(孟子·梁惠王上)

夫環而攻之,必有得天時者矣; 然 而 不勝者,是天時不如地利也。(孟子·公孫丑下)

“然則”中的“然”字也是表示“如此”。“然則”實際上等於説“如此,就……”。例如:

對曰:“……臣實不才,又誰敢怨?”王曰:“ 然 則 德我乎?”(左傳·成公三年)

魯仲連曰:“然梁之比于秦若僕耶?”辛垣衍曰:“然。”魯仲連曰:“ 然 則 吾將使秦王烹醢梁王。”(戰國策·趙策三)

現代漢語用“雖然”的地方,上古漢語衹用一個“雖”字。古代“雖”字和“然”字也常常連用,但是“然”字還有實在意義,“雖然”實際上應作“雖然如此”講。例如:

對曰:“臣不任受怨,君亦不任受德,無怨無德,不知所報。”王曰:“ 雖 然 ,必告不穀。”(左傳·成公三年)

雖 然 ,每至於族,吾見其難爲,怵然爲戒,視爲止,行爲遲。(莊子·養生主)

  1. 介詞

古代漢語常用的介詞有“以”“於”“爲”“與”“之”等等。例如:

野馬也,塵埃也,生物之 以 息相吹也。(莊子·逍遥遊)

夫鵷鶵發 於 南海,而飛 於 北海。(莊子·秋水)

庖丁 爲 文惠君解牛。(莊子·養生主)

冬, 與 越人水戰,大敗越人。(莊子·逍遥遊)

不聞先王 之 遺言,不知學問 之 大也。(荀子·勸學)

下面討論介詞“以”“於”“爲”“之”的用法。

(1)以

“以”字本來是一個動詞,意思是“用”,例如《論語·憲問》:“桓公九合諸侯,不 以 兵車,管仲之力也。”“以”字又表示“以爲”(認爲)的意思,例如《戰國策·趙策四》:“老臣以媪爲長安君計短也。”但是更常見的是用作介詞,它是由動詞“以”虚化而來的。

介詞“以”字的主要用法有兩種:第一種,表示行爲以某物爲工具或憑藉,在意義上雖然可以譯成現代的“用”或“拿”,但是它具有更純粹的介詞性質。“以”的賓語所表示的事物,可以是具體的,也可以是比較抽象的。例如:

許子 以 釜甑爨, 以 鐵耕乎?(孟子·滕文公上)

臣 以 神遇而不 以 目視。(莊子·養生主)

君若 以 德綏諸侯,誰敢不服?(左傳·僖公四年)

以 亂易整,不武。(左 傳 僖公三十年)

儒 以 文亂法,俠 以 武犯禁。(韓非子·五蠹)

第二種,引進原因,在意義上略等於現代的“因爲”,但是“以”字後面的話應該認爲是介詞的賓語。例如:

左右 以 君賤之也,食以草具。(戰國策·齊策四)

君子不 以 言舉人,不 以 人廢言。(論語·衞靈公)

以 母則不食, 以 妻則食之。(孟子·滕文公下)

今子欲 以 子之梁國而嚇我邪?(莊子·秋水)

關於“以”字組成的介賓詞組,在詞序上有兩種變化值得注意:第一,整個介賓詞組可以放在動詞前面,也可以放在動詞(及其賓語)的後面。再舉幾個放在後面的例子:

五畝之宅,樹之 以 桑 ,五十者可以衣帛矣。(孟子·梁惠王上)

我非愛其財而易之 以 羊 也。(同上)

南方有鳥焉,名曰蒙鳩,以羽爲巢,而編之 以 髮 ,繫之葦苕。(荀子·勸學)

凡聞言必熟論,其於人必驗之 以 理 。(吕氏春秋·察傳)

第二,爲了强調介詞“以”的賓語,可以把賓語提到“以”的前面。例如:

吾道 一 以貫之。(論語·里仁)

詩三百, 一 言 以蔽之,曰:思無邪。(論語·爲政)

江 漢 以濯之, 秋 陽 以暴之,皜皜乎不可尚已!(孟子·滕文公上)

有時候,提前的賓語是代詞“是”字。“是以”等於説“因此”。例如:

敏而好學,不恥下問, 是 以 謂之文也。(論語·公冶長)

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, 是 以 後世無傳焉。(孟 子 梁惠王上)

是 以 十九年而刀刃若新發於硎。(莊子·養生主)

“以”字後面的賓語所指的事物,如果已經在上文出現過,這賓語就可以省略。這時候“以”字可以譯成現代漢語的“拿來”“拿去”,但是“以”字的詞性和它們並不完全相同。例如:

小人有母,皆嘗小人之食矣,未嘗君之羹。請 以 遺之。(左傳·隱公元年)

若亡鄭而有益於君,敢 以 煩執事。(左傳·僖公三十年)

王見之,曰:“牛何之?”對曰:“將 以 釁鐘。”(孟子·梁惠王上)

魏王貽我大瓠之種,我樹之成而實五石, 以 盛水漿,其堅不能自舉也。(莊子·逍遥遊)

表示憑藉或引進原因的“以”字,它的賓語也可能承上省略。這時候“以”字仍表示“藉此”“因此”的意思。例如《莊子·逍遥遊》:“能不 手一也,或 以 封,或不免於洴澼絖,則所用之異也。”不過這種省略的情況比較少見。

“無以”,等於説“没有什麽可以拿來……”;“有以”,等於説“有什麽可以拿來……”。例如:

爾貢包茅不入,王祭不共, 無 以 縮酒,寡人是徵。(左傳·僖公四年)

自夫子之死也,吾 無 以 爲質矣!(莊子·徐无鬼)

臣乃得 有 以 報太子。(戰國策·燕策三)

(2)於(于,乎,諸)

“於”字的用法大致可以分爲三種:第一種,引進處所;第二種,引進比較的對象;第三種,引進行爲的主動者。“於”字的第三種用法在古漢語通論(八)裏已經講過了,現在討論第一種用法和第二種用法。

第一種用法的“於”字略等於現代的“在”“到”“從”“對於”“在……方面”等意義。例如:

子路宿 於 石門。(論語·憲問)

王坐 於 堂上。(孟·子·梁惠王上)

以上表示“在”。

海運則將徙 於 南冥。(莊子·逍遥遊)

河内凶,則移其民 於 河東,移其粟 於 河内。(孟子·梁惠王上)

以上表示“到”。

虎兕出 於 柙。(論語·季氏)

青,取之 於 藍而青於藍。(荀子·勸學)

以上表示“從”。

問 於 桀溺。(論語·微子)

當仁不讓 於 師。(論語·衞靈公)

己所不欲,勿施 於 人。(同上)

季氏將有事 於 顓臾。(論語·季氏)

以上表示“向”或“對”。

始吾 於 人也,聽其言而信其行;今吾 於 人也,聽其言而觀其行。(論語·公冶長)

不義而富且貴, 於 我如浮雲。(論語·述而)

以上表示“對於”。

敏 於 事而慎 於 言。(論語·學而)

夫子固拙 於 用大矣。(莊子·逍遥遊)

以上表示“在……方面”。

以上引進處所的“於”字可以分爲若干小類,衹是從現代漢語與古代漢語的對比上説的;至於古代漢語本身,並不須要這樣分别。試看《論語·季氏》“虎兕出 於 柙, 玉毁 於 櫝中”,兩句的句式是相同的;第一個“於”字解作“從”,第二個“於”字解作“在”,都衹是受了前面動詞的影響,“於”字本身的詞義和詞性都没有發生變化。

再説,古代漢語的“於”字,比現代漢語的“在”“到”等具有更純粹的介詞性。因此,往往“在於”連用,“至於”連用。“在”和“至”在古代漢語裏是動詞,不是介詞,動詞與介詞連用是完全合理的。例如:

其耳目 在 於 旗鼓。(國語·晉語)

不似豪末之 在 於 馬體乎?(莊子·秋水)

今恩足以及禽獸,而功不 至 於 百姓者,獨何與?(孟子·梁惠王上)

雖然,每 至 於 族,吾見其難爲。(莊子·養生主)

吾非 至 於 子之門,則殆矣。(莊子·秋水)

在討論“於”字引進處所這一用法時,有一件事值得提出來説一説。那就是在古人的思想表達中常常有“今……於此”的説法,字面上是説此時此地,實際上是表示一種假設。例如:

今 有人 於 此 ,少見黑曰黑,多見黑曰白,則以此人不知白黑之辯矣;少嘗苦曰苦,多嘗苦曰甘,則必以此人爲不知甘苦之辯矣。(墨子·非攻上)

今 王田獵 於 此 ,百姓聞王車馬之音,見羽旄之美,舉疾首蹙頞而相告曰:“吾王之好田獵,夫何使我至於此極也?父子不相見,兄弟妻子離散。”(孟子·梁惠王下)

有時候衹説“……於此(斯)”,也是表示假設。例如:

有楚大夫 於 此 ,欲其子之齊語也,則使齊人傅諸?使楚人傅諸?(孟子·滕文公下)

有美玉 於 斯 ,韞匵而藏諸?求善賈而沽諸?(論語·子罕)

這種假設的情況,通常是作爲比喻來説明某個問題的。

用“於”字組成的介賓詞組,除表示“對於”必須放在動詞前面外,其餘有的偶爾也放在動詞之前,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“夫子言之, 於 我 心 有戚戚焉”,就是一個例子。但是更多的是放在動詞之後(“宿 於 石 門 ”“坐 於 堂 上 ”)。中古以後,放在動詞前面的漸漸多起來了,不過古文家大致還是遵用上古的語法。

有時候,可以不用“於”字,《史記》常用這種語法。例如:

晉軍 函 陵 ,秦軍 氾 南 。(左傳·僖公三十年)

寡人有罪 國 家 。(戰國策·齊策)

吾聞秦軍圍趙王 鉅 鹿 。(史記·項羽本紀)

將軍戰 河 北 ,臣戰 河 南 。(同上)

項王則夜起飲 帳 中 。(同上)

引進處所的“於”字也可以用來引進時間。例如:

子 於 是 日 哭,則不歌。(論語·述而)

繁啟蕃長 於 春 夏 ,畜積收臧 於 秋 冬 。(荀子·天論)

第二種用法的“於”字略等於現代的“比,”一般用於描寫句。例如:

季氏富 於 周公。(論語·先進)

叔孫武叔語大夫於朝曰:“子貢賢 於 仲尼。”(論語·子張)

王如知此,則無望民之多 於 鄰國也。(孟子·梁惠王上)

且王者之不作,未有疏 於 此時者也;民之憔悴於虐政,未有甚 於 此時者也。(孟子·公孫丑上)

小子識之,苛政猛 於 虎也。(禮記·檀弓)

我們要注意古今詞序的不同:在古代漢語裏,表示比較的介賓詞組放在形容詞的後面(“苛政猛 於 虎 ”);在現代漢語裏,表示比較的介賓詞組放在形容詞的前面(“苛政 比 老 虎 更兇猛”)。

有時候,不是比較程度,衹是指出異同,也可以用同樣的結構。例如:

我則異 於 是,無可無不可。(論語·微子)

是何異 於 刺人而殺之,曰:“非我也,兵也。”(孟子·梁惠王上)

“于”字大致等於“於”,但是上古“于”“於”不同音。《尚書》《詩經》一般用“于”,《論語》除引《尚書》而外,通例不用“于”,《孟子》大多數用“於”,這跟時代或作者編者的方言有關。也有一些古書是“于”“於”並用的,如《左傳》。在這些書裏,“于”“於”是有大致的分工的:如果所介的是地名,一般用“于”不用“於”;如果在被動句或描寫句裏,一般用“於”不用“于”。很少例外。

“乎”字也可以當“於”字用。例如:

浴 乎 沂,風 乎 舞雩。(論語·先進)

千乘之國,攝 乎 大國之間。(同上)

以吾一日長 乎 爾。(同上)

異 乎 三子者之撰。(同上)

或問 乎 曾西曰。(孟子·公孫丑上)

雞鳴狗吠相聞而達 乎 四境。(同上)

但是,“乎”字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能代替“於”字的。比如(甲)被動句通常不用“乎”字(“東敗於齊”不説“東敗乎齊”);(乙)“對於”的意義不用“乎”字(“始吾於人也”不説“始吾乎人也”)。相反地,有一種特殊情況卻衹用“乎”不用“於”:“惡乎”的意義是“於何”(詞序不同),不能説成“惡於”。在上古時代,一般也不用“於何”。例如:

君子去仁, 惡 乎 成名?(論語·里仁)

敢問夫子 惡 乎 長?(孟子·公孫丑上)

“諸”字等於説“之於”,它是“之”“於”二字的合音。例如:

殺之,寘 諸 畚。(左傳·宣公二年)

穆公訪 諸 蹇叔。(左傳·僖公三十二年)

(訪 之 於 蹇叔;向蹇叔諮詢此事。)

子張書 諸 紳。(論語·衞靈公)

(書 之 於 紳;把它寫在衣帶上。)

言舉斯心加 諸 彼而已。(孟子·梁惠王上)

後代有人把“諸於”二字連用,那是謬誤的仿古,因爲“諸”字已經代表“之於”,自然不能再加“於”字了。

(3)爲

介詞“爲”字讀wèi,略等於現代的“給”“替”或“因爲”。例如:

及莊公即位, 爲 之請制。(左傳·隱公元年)

爲 人謀而不忠乎?(論語·學而)

而求也 爲 之聚斂而附益之。(論語·先進)

爲 長者折枝。(孟子·梁惠王上)

然則一羽之不舉, 爲 不用力焉;輿薪之不見, 爲 不用明焉;百姓之不見保, 爲 不用恩焉。(孟子·梁惠王上)

介詞“爲”字後面的賓語可以省略。例如:

君子不能 爲 謀也。(禮記·檀弓下)

每至於族,吾見其難爲,怵然 爲 戒,視 爲 止,行 爲 遲。(莊 子 養生主)

(4)之

介詞“之”字的用法是放在定語和名詞之間,把定語介紹給名詞,有的略等於現代漢語的“的”。例如:

仲尼 之 徒無道桓文 之 事者,是以後世無傳焉。(孟子·梁惠王上)

今臣 之 刀十九年矣。(莊子·養生主)

其翼若垂天 之 雲。(莊子·逍遥遊)

是故無冥冥 之 志者,無昭昭 之 明;無惛惛 之 事者,無赫赫 之 功。(荀子·勸學)

“之”字還有一種用法最值得注意,那就是把它用在主語謂語之間,取消句子的獨立性。所謂取消句子的獨立性,就是使句子在形式上詞組化,意思上不完整,如果不依賴一定的上下文,就不能獨立存在。細分起來,有兩種情況:

第一,在一個分句的主語謂語之間用“之”字,表示語意未完,讓聽者或讀者等待下文。例如:

左師公曰:“父母 之 愛子,則爲之計深遠。”(戰國策·趙策四)

苟子 之 不欲,雖賞之不竊。(論語·顔淵)

虢射曰:“皮 之 不存,毛將安傅?”(左傳·僖公十四年)

(“傅”同“附”。)

單説“父母愛子”,是一個獨立而完整的句子,現在在主語“父母”和謂語“愛子”之間用一個“之”字,説成“父母 之 愛子”,這就在形式上詞組化了,不能認爲有獨立性了;在意思上也顯得話還没有説完,聽者或讀者必然等待下文——“則爲之計深遠”。其餘兩個例子,也可以作同樣的分析。

在表示時間修飾的分句裏,最容易見到這種“之”字。例如:

臣 之 壯也,猶不如人。(左傳·僖公三十年)

媪 之 送燕后也,持其踵爲之泣,念悲其遠也,亦哀之矣。(戰國策·趙策四)

君子 之 至於斯也,吾未嘗不得見也。(論語·八佾)

鵬 之 徙於南冥也,水擊三千里。(莊子·逍遥遊)

可以説這是上古漢語表示時間修飾經常用的一種句法。《莊子·養生主》“始臣 之 解牛 之 時 ,所見無非牛者”,既在主語謂語之間用“之”字,又説“之時”,倒反而少見。

第二,這種“之”字又常常用在充當主語或賓語的主謂結構之間。先看做主語的主謂結構之間用“之”字的例子:

貢 之 不入,寡君之罪也。(左傳·僖公四年)

子 之 哭也,壹似重有憂者?(禮記·檀弓下)

民 之 悦之,猶解倒懸也。(孟子·公孫丑上)

湯 之 問棘也是已。(莊子·逍遥遊)

有時候,不是在主語謂語之間用“之”字,而是在主語和“於”字介賓詞組之間用“之”字,這樣形成的結構再做句子的主語。例如:

寡人 之 於國也,盡心焉耳矣。(孟子·梁惠王上)

君子 之 於禽獸也,見其生,不忍見其死;聞其聲,不忍食其肉。(同上)

再看做賓語的主謂結構之間用“之”字的例子:

宦三年矣,未知母 之 存否。(左傳·宣公二年)

歲寒,然後知松柏 之 後彫也。(論語·子罕)

唯恐緘縢扃鐍 之 不固也。(莊子·胠篋)

又況聞樊將軍 之 在乎!(戰國策·燕策三)

無或乎王 之 不智也。(孟子·告子上)

上面所討論的在主語和謂語之間加“之”字的句法,其主語都是名詞。假如這個名詞已經在上文出現,就常常用一個“其”字來代替它,因爲“其”字所代替的正是名詞加介詞“之”字。例如:

宋人有曹商者,爲宋王使秦。 其 往也,得車數乘。(莊子·列禦寇)

孟子,吾見師 之 出,而不見 其 入也。(左傳·僖公三十二年)

陽貨矙孔子 之 亡也,而饋孔子蒸豚;孔子亦矙 其 亡也,而往拜之。(孟子·滕文公下)

(“矙”kàn,視,瞧。)

第一個例子裏的“ 其 往也”,等於説“ 曹 商 之 往也”;第二個例子裏的“ 其 入也”,等於説“ 師 之 入也”;第三個例子裏的“ 其 亡也”,等於説“ 陽 貨 之 亡也”。再舉兩個例子:

其 視下也,亦若是則已矣。(莊子·逍遥遊)

彼, 其 於世,未數數然也。(同上)

[1] “於是”用在句首,本來是“在這時候”的意思,例如《左傳·成公三年》:“ 於 是 荀首佐中軍矣,故楚人許之。”由於用於句首,所以發展爲雙音的連詞,略等於現代的“於是”。《左傳·襄公三年》:“祁奚請老。晉侯問嗣焉,稱解狐——其讎也。將立之而卒。又問焉。對曰:‘午也可。’ 於 是 羊舌職死矣。晉侯曰:‘孰可以代之?’對曰:‘赤也可。’ 於 是 使祁午爲中軍尉,羊舌赤佐之。”前一個“於是”當“在這時候”講,後一個“於是”是連詞。這是要依據上下文,細玩文意,來加以區别的。

[1] 這是就一般情況説,或許有個别例外。